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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吃法國麵包…

我愛喝咖啡…

我喜歡不爽的時後,大罵髒話…

 

只要沒傷到人、沒犯法…

沒人管我愛什麼、喜歡怎麼作。

 

那麼同志想結婚…

 

他們沒傷人、沒犯法…

 

為什麼這麼多人管?

 

不懂…@@a~

 

 

不就只是…個人喜好不同的問題而已嗎?!

 

 

我們都已經漸漸接受,

同性戀真實的存在,

並與生俱來,

 

那麼~

 

兩人自然相愛、成家,又有何不可?

 

很多新聞常報導同性戀者,轟趴、性關係雜亂,

如果,他們也有機會和相愛的人,

在政府的祝福下相守,

 

他們會更相知相惜,並對未來有十足的安全感~

而不是面對性、愛情,如此慌張,甚至誇張?! 

 

我們應該祝福他們~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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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俠女二選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